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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什邡市“全国文明城市” 创建测评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18-12-05    浏览:次    来源:德阳交院    

各单位(部门):

2018年是全国创建县级文明城市的测评期,为了贯彻什邡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文件精神,落实近期市领导就该项工作对我校的具体要求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测评时间

12月10日(星期一)--28日(星期五)

二、提高思想认识,做好宣传教育

各单位(部门)要在全体师生中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对什邡市创文明工作的认识。全校师生及校园门卫要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,对二十四字的内容熟悉并尽量做到能背诵。党政办、校团委要做好文明创建的宣传,营造好创文明宣传氛围。

二、维护校园环境,建设文明校园

全校师生要树立绿色文明理念,自觉维护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,做到不践踏草坪、不乱扔垃圾、不随地吐痰、不破坏公共设施、不乱停放车辆。相关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,加强文明行为教育,做好校内环境与秩序的管理,确保文明创建期间校园内环境整洁有序。

特此通知。



学院党政办

2018年12月5日